电动车违规乱停放 佛山五个小区被责令整改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近日,佛山市高明公安分局防火大队联合河江警务室和中山警务室,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消防突击检查,五个小区因电动车违规停放被责令整改。

检查中发现,富星半岛、喜悦家园、御泉湾、福泰华庭和欣荣花园等几个居民小区不同程度存在电动车违规在楼道间、楼梯间和走廊乱停放,阻碍火灾逃生通道和堵塞消防疏散门等情况。部分乱停放的电动车、单车遮挡消防设施,万一发生火灾,将耽误逃生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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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泰华庭、富星半岛、喜悦家园、御泉湾四个小区,均存在常闭式防火门被损坏的情况。按照规定,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闭合,发生火灾时能有效阻断火势和烟气蔓延,减少损失并争取救援时间。然而,有些住户为了方便电动车出入,故意损坏防火门常闭功能。一旦发生火灾,处于敞开状态的防火门将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物管公司有责任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高明公安分局防火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据统计,此次检查共发现消防隐患9处。针对以上隐患,检查人员共计发出整改通知3份,现场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50余辆。同时,检查人员给物管负责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及其他关于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宣传单张,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做好住户的引导和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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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区的物管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已联系智能电动车充电桩的业务公司,争取早日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并在小区内划出电动车、单车停放区域,解决业主“充电难”和“停车难”的问题。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摘录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