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当前我国95%以上的重特大火灾,都是发生在社会单位。那么请问,在落实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后,由谁来监督?由谁来追责?最后又怎样能保证追责的公开公正?
答: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是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为原则。国务院新出台的《办法》,规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追责制度:
消防部门负责对火灾危险性大的重点单位进行依法监督,同时我们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物业和小区进行监管,同时对上级公安机关给予的明确单位进行监管,这是一种监督机制;一旦发生人员死亡,或者影响较大的火灾,按照火灾的等级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追责。
查明火灾事故是由于消防责任制不落实,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还有主要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